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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岸信托 2026-08-13 · 4 分钟 · rehimjan

离岸信托90天补缴窗口期:该补的补,不该补的别慌

离岸信托90天补缴窗口期:该补的补,不该补的别慌 7月24日起90天,是21号公告给的过渡期窗口。在这个时间段内主动补缴历史欠税,免滞纳金。 但"免滞纳金"不等于"必须补",更不等于"闭眼补"。哪些人该补、补多少、怎么算,这篇帮你理清楚。 一、谁需要补? 公告的追溯...

离岸信托90天补缴窗口期:该补的补,不该补的别慌

7月24日起90天,是21号公告给的过渡期窗口。在这个时间段内主动补缴历史欠税,免滞纳金。

但"免滞纳金"不等于"必须补",更不等于"闭眼补"。哪些人该补、补多少、怎么算,这篇帮你理清楚。

一、谁需要补?

公告的追溯规则很明确:

2023年后装入信托的财产——需要补缴设立环节的"财产转让所得"税。追溯3年,也就是2023、2024、2025这三个年度的装产行为都在范围内。

2025年前未缴的信托收益——存续环节的年收益如果之前没申报,需要合并补报。

注意一个关键点:这里的"装入"不限于直接转让。如果你通过代持、关联交易等方式把资产转移到信托架构里,同样可能被认定为装产行为,适用追溯规则。

二、补多少?三个环节分别算

设立环节补缴: (装入时市场价值 - 资产原值 - 合理费用)× 20%

这里的"合理费用"包括什么?公告没有穷举,但从实务角度看,评估费、中介服务费、交易税费等直接相关的费用应该可以扣减。关键是保留好凭证。

存续环节补缴: 2023-2025年每年的信托收益分两部分: - 财产转让收益:各年度盈亏可以互抵,抵完后的净额 × 20% - 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收益:按各年度实际发生额 × 20%,不能互抵

终止环节补缴: 如果在窗口期前已经发生信托终止但未申报的,清算收益按"利息股息红利所得"× 20%补缴。

三、补不补的决策逻辑

先算一笔账: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。

假设你2023年装入一笔增值2000万的资产,应补税400万。到2026年7月24日,已经过了约2.5年,滞纳金 = 400万 × 0.05% × 912天 ≈ 182万。

窗口期内补缴,这182万就省了。这不是小数目。

但补缴也有代价: 1. 你得先算清楚各环节的应纳税额,需要专业服务 2. 申报后你的离岸信托信息就完全透明了 3. 如果境外实体的经济实质不够,补缴的同时可能引发其他合规问题

所以决策逻辑是:

该补的情况: 装产增值明确、收益记录清晰、境外实体有经济实质——果断在窗口期内补,省滞纳金。

需要犹豫的情况: 装产增值不确定、收益记录不全、境外实体是空壳——先做评估再决定,别盲目补了反而暴露更多问题。

可能不需要补的情况: 你是非居民个人,且信托收益不来源于中国境内——公告对非居民的征税范围有限,别被"90天窗口期"的紧迫感绑架。

四、居民vs非居民:先搞清楚身份

这是补缴决策的前提。

公告明确:中国税务居民个人,信托财产装入、存续及终止环节均需申报纳税。非居民个人,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。

但有个"杀手锏"条款:主要经济利益在境内的移居者,仍可能被认定为税收居民。

什么算"主要经济利益在境内"?公告没有给出量化标准,但从反避税的逻辑看,以下因素都可能被纳入考量: - 家庭成员是否在境内 - 主要收入来源是否在境内 - 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重心是否在境内 - 是否在境内有重要资产

如果你已经移居海外但实质上跟国内联系密切,别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非居民。

五、窗口期实操三步走

第一步:摸底(1-2周) - 拉出2023年以来所有信托相关交易记录 - 梳理装入资产的种类、原值、装入时市场价值 - 盘点各年度信托收益情况

第二步:评估(1-2周) - 确认税务居民身份 - 评估境外实体的经济实质性 - 逐环节计算应补税额

第三步:申报(窗口期内) - 准备申报材料 - 通过专业机构完成补缴申报 - 建立后续常态化申报机制

窗口期从7月24日起算,90天就是到10月下旬。看着还有两个多月,但如果你要从头摸底,时间其实不宽裕。

最后一句

补缴这件事,最大的风险不是补多了,而是不知道该不该补、该补多少就盲目行动。先搞清楚自己的情况,再做决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