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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S 2026-08-25 · 8 分钟 · rehimjan

CRS交换第三年:各国税务局开始"秋后算账"了

CRS交换第三年:各国税务局开始"秋后算账"了 CRS(共同申报准则)从2018年落地到现在,很多人的心态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:刚开始紧张,后来发现"好像也没什么动静",慢慢放松了警惕。然后2025年,税务局开始打电话了。 这篇文章聊聊CRS走到第三年(实质执法年),各国...

CRS交换第三年:各国税务局开始"秋后算账"了

CRS(共同申报准则)从2018年落地到现在,很多人的心态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:刚开始紧张,后来发现"好像也没什么动静",慢慢放松了警惕。然后2025年,税务局开始打电话了。

这篇文章聊聊CRS走到第三年(实质执法年),各国税务局到底在做什么,以及为什么说"秋后算账"的时刻已经到了。

一、七年数据已归档,追溯不可撤销

先把时间线理清楚。

中国2017年发布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4号),正式启动CRS制度建设。2018年9月,中国首次接收境外金融机构传送的中国税务居民账户信息。

截至2025年底,国家税务总局已累计接收七轮年度CRS数据,覆盖2017-2024年全部账户年度。截至2026年3月最新数据,中国已与116个伙伴法域建立CRS双边交换关系。瑞士、卢森堡、新加坡、中国香港等主要金融中心的对华信息传送已形成成熟机制。开曼群岛、BVI等传统离岸中心也持续报送。

关键点:这七年的历史数据已完成永久归档,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追溯撤回。你在香港的银行账户余额、在新加坡的券商持仓、在开曼的信托分红——每一笔都已经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库里了。

二、2025年:从"接收归档"到"稽查落地"

前几年CRS数据确实"沉睡"了一段时间。原因不复杂:数据整合需要时间,跨部门协同机制需要搭建,金税四期还没有全面运行。但2025年,所有条件就位了。

湖北、山东、上海、浙江四省率先启动基于CRS历史数据的境外所得追征案件,标志着CRS数据正式从"接收归档"阶段迈入"交叉比对+稽查落地"的实质执法阶段。

公开的典型案例显示了几条清晰的执法路径:

个人层面,精准锁定未申报的境外股息收入。 有纳税人在收到申报提醒后主动梳理,补报2020-2023年境外所得,补缴个税及滞纳金96.7万元,并合规缴纳2024年境外所得个税150万元。这不是猜测——税务机关通过CRS信息精准掌握了境外账户的股息分配数据。

企业层面,受控外国企业(CFC)成重点。 哈尔滨、天津等地税务部门对"走出去"企业强化监管。有企业因境外所得约80万未汇回国内且未申报,被追缴税款及滞纳金117万元。实务中,税务机关开始重点关注CFC——若境外公司利润长期不分配且无合理经营需要,可能被"视同分配"计入国内企业当期收入征税。

执法方式上,先礼后兵。 几乎所有近两年的稽查案例都遵循"五步工作法":提示提醒→督促整改→约谈警示→立案检查→公开曝光。主动配合、及时补税的,通常不罚款不曝光。拒不整改的,追缴税款+滞纳金+0.5至5倍罚款,纳入信用记录。

三、CRS到底交换了什么

很多人对CRS的理解停留在"税务局知道我有海外账户"。但具体交换了什么数据,清楚的人不多。

根据OECD的CRS标准,金融机构每年报送的数据包括:

  • 账户持有人身份信息:姓名、住址、税务居民身份、纳税人识别号(中国身份证号)、出生日期
  • 账户号码
  • 年末账户余额或价值
  • 投资收入:利息、股息、其他收入
  • 金融资产处置收入:出售/赎回的总收益
  • 对于被动非金融实体(典型的控股公司、家族投资公司、某些信托),还要报送控制人(25%以上受益所有人、信托委托人/保护人)的身份信息

也就是说,他们不仅知道你有账户,还知道里面有多少钱、赚了多少、卖了什么资产。公司架构、信托架构都不提供保护——CRS要求穿透消极非金融实体,直接识别实际控制人。

四、哪些账户"逃不掉",哪些目前"不在网内"

在CRS覆盖范围内的: - 香港银行账户(汇丰、渣打、中银等) - 新加坡银行和券商账户 - 英国投资平台(如Wise) - 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的金融机构 - BVI、开曼的信托和投资实体 - 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新西兰的金融账户 - 日本、韩国的金融机构

目前不在CRS范围内的: - 美国账户。美国不参与CRS,运行自己的FATCA系统。但美国账户有FBAR和Form 8938申报义务,违规罚款更重(故意违规:每个账户每年罚款16.5万美元或账户余额50%中的较高者) - 直接持有的不动产 - 实物资产(黄金、艺术品、车辆) - 自托管钱包中的加密货币(交易所持有的加密货币视法域而定)

但不要高兴太早。CARF(加密资产报告框架)已在路上,新加坡、阿联酋、瑞士、卢森堡将于2027年起启动,中国香港2028年起开展。52个法域将在2027年首批实施,另有15个(含美国)在2028年前加入。

五、CRS 2.0:堵死最后一条缝

CRS 1.0有一个"打破平局规则"(tie-breaker rule):当一个人同时是两个国家的税务居民时,金融机构可以依据双边税收协定中的打破平局规则,只向单一居民国申报。

这意味着,如果你同时是中国和新加坡的税务居民,理论上可以只向新加坡申报,中国税务机关不一定收到你的信息。

CRS 2.0废除了这个条款。自2026年1月1日起(开曼、BVI等已率先实施),双重税籍账户持有人的信息,必须同时向两个居民国的税务机关报送。

过去依赖第二居民国身份掩盖对中国税务机关信息披露的玩法,彻底失效。拿一本护照不等于改变税务居民身份——只要生活重心、家庭、事业仍在国内,就可能被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,CRS信息照样交换。

六、实操中常见的几个误区

误区一:"换护照就安全了。" 错。CRS看的是税务居民身份,不是国籍。持有外国护照但主要经济利益在中国的人,仍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。

误区二:"资金转到美国就行。" 美国不在CRS内,但有FATCA。而且美国账户有FBAR申报义务,故意不报的罚款比CRS追征更狠。更重要的是,如果你人还在中国,资金从美国回中国时仍面临审查。

误区三:"通过离岸公司持有就查不到。" CRS要求穿透消极非金融实体,识别实际控制人。空壳离岸公司不提供保护,只增加报送层级。

误区四:"年底转出年初转回就行。" 年末账户余额操作会被视为规避CRS。若无法合理解释,税务机关将按转出前金额处理。

七、2026-2027:最后窗口期

2027年9月,首批法域将向中国传送CRS 2.0版数据。在2.0正式落地前,2026-2027两年是境外所得主动合规申报的最后关键窗口。

为什么说是"最后"?因为七轮CRS历史数据已经永久归档,金税四期已经全面运行,跨部门数据共享已经法律化(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,国务院令第809号,2025年8月施行)。税务机关已经掌握了完整的数据拼图,现在只是选择什么时候启用的问题。

主动合规的成本,远低于被动稽查的损失。在税务机关介入前通过个税APP或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,补缴税款和滞纳金,是争取从宽处理的最佳时机。

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可以按规定抵免,避免双重征税。关键是凭据要规范,保存期不少于10年。

八、几个判断

第一,CRS执法不会是"一刀切"的运动式执法,而是"精准滴灌"式的定向追征。先从数据比对最清晰的境外股息收入入手,逐步扩展到股权转让、信托收益、保险产品等领域。

第二,CRS 2.0加CARF的组合拳,意味着加密资产、信托、保险等此前相对"模糊"的资产类别,也将全面纳入信息交换。信息盲区在快速缩小。

第三,换国籍、转移资金到非CRS国家、通过空壳公司持有——这些"传统避税手段"全部失效。唯一可行的是基于实质的合规规划:真实的税务居民身份转换、真实的经济活动、透明且合规的资产持有结构。

以上分析基于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4号公告、OECD CRS官方文件、公开执法案例及专业机构公开信息。每个人的税务居民身份、境外资产配置、历史申报情况不同,具体合规路径需要个案评估。

如果你有境外金融账户尚未合规申报,或者想评估自己的CRS信息交换风险,可以私信聊聊,帮你做个初步风险排查。